项目概况
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之二(自编号3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2 月 8 日 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1-2021-04590
项目名称: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434802.00
最高限价(元):2362433.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库建设
2.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市区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库建设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及验收。 | 人民币2362433.00元 |
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2021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8、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10、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11、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 11 月 18 日至2021年 11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之二(自编号302号)。
3.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不用出具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1年 12 月 8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之二(自编号302号)清远市合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3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合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之二(自编号302号)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电话:0763-366892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合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