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佛发改【2021】49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佛冈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佛冈县城乡“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全县农贸市场新建项目)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佛冈县城乡“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全县农贸市场新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0-441821-04-01-332263
三、招标单位: 佛冈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63-4271680
地 址:佛冈县青松路德安街13号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合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763-3668926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2号第三层之二(自编号302号)
招标监督机构: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4275058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佛冈县石角镇龙溪南港路旁(原酒厂地块)。
2.工程规模:建设综合肉菜市场,用地面积约6亩,规划建设地下1层(非人防)、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为准。
四、招标类型和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
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81120.00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或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2、查询要求:a.裁判日期(注:须在检索条件中显示)至少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时间段;b.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c.“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d.“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e.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十、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
一、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6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本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6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人声明》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二、疫情期间要求:各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放空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否则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有权不允许投标人进入交易场所。
佛冈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清远市合源项目管理里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